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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宏观] [货币政策] 数字人民币的前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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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寻巴菲特发布于:2021-11-30 19:16,来自:上海

作者:肖志刚

链接:https://xueqiu.com/3638360312/204536088

数字人民币目前已经在紧锣密鼓测试,参与用户数千万。从数字人民币App的体验来看,其对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的影响,类似于当年微信的出现之于短信一样,一个免费一个收费,一个功能强大一个功能受限,颠覆路径类似。因此,预计在数字人民币正式发布后,第三方支付作为一个独立行业将逐渐消失,这个过程预计需要2年左右。

在围绕数字人民币的参与各方中,商业银行将是最积极推广商户端的力量,而商户则是推广用户端最积极的力量。因为数字钱包将替代银行网点,成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存款来源,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将从网点竞争切换到数字钱包竞争。公开新闻显示,银行为了争夺地铁App的支付,已经需要向地铁公司缴纳400万的进驻费。地铁公司从以前需要向支付机构付费,到现在可以向支付机构收费,可见商业银行对数字钱包的抢夺激烈程度。

下面就从支付职能的演进、商家的动力、商业银行的动力角度,分析数字人民币作为全新支付方式,对各参与方的影响。

一、支付职能的演进历史

自中学教科书开始,讲到货币职能都会提到有5个,分别是价值尺度、支付结算、流通手段、价值储藏、世界货币。如果再提炼一下,主要集中在两个功能,一是移动时可以支付,二是静止时可以储藏价值。移动与静止是互斥的关系,所以支付功能与价值储藏功能也是对立、互斥的关系。利息高的支付结算就不方便,比如定期存款,不能随时拿走,更不能拿去购物。支付结算方便那就利息得低,比如活期可以拿去购物转账发红包,那利息就得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围绕着这两大功能,历史上的货币有过一次大的跨越,从没有利息的实物货币到了可以给付利息的电子货币,前者是黄金、白银、铜钱、硬币、纸币等形式,后者主要是存款、银票等形式。有无利息是在价值储藏维度的区别,而体现在支付结算维度上的区别,是有无负债机构的存在。实物货币是只有资产方没有负债方,而存款类电子货币则有对应的负债方,常见于银行。负债方的存在,对支付职能带来的改变,是不再需要实物交割,而是向负债机构下达指令,由负债机构对交易双方的账户进行加减的记账,从买家账户扣减一笔金额,在卖家账户增加一笔金额,即完成了支付流程。

比特币在支付结算功能上就类似于黄金等实物货币,只是资产而没有负债方,直接交割一串数字即完成了支付,因此具备了匿名的可能,这点与黄金、纸币等实物交割类似。而银行转账、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则是通过向负债方下达记账指令来完成支付,所以银行、微信等记账机构对于交易的信息肯定一清二楚,不存在匿名一说。这跟用不用区块链无关,比特币的匿名并不是用了区块链的原因,而是没有负债方的存在。

说到这里就基本明白了,要完成转账流程,需要两类机构的配合。一是账户管理机构,一般是银行,因为大家的账户多是开在银行。二是交易指令传递机构,扣谁的钱,加到谁账上,需要这个机构去告诉账户管理机构,常见的是银联或第三方支付。这两个角色的关系,可以类比股票交易所和券商的关系,交易所负责确权、过户的,券商提供交易指令通道。

这里就从记账与指令传递两个角度,介绍三种支付模式在记账层面的区别。

第一种是银联模式,发卡行与收单行进行记账操作,银联负责传递交易指令,将持卡人的账户与扣减金额告诉发卡行,由发卡行进行账户扣减动作。银联将商家账户及入账金额告诉收单行,收单行进行入账动作,这笔支付就完成了。这种模式下,存在持卡人、商户、收单行、发卡行、银联总共五方参与者。

第二种是第三方模式或快捷支付模式,这里的记账依然是发卡行,但没有了收单行了,第三方实际承担了收单角色,同时第三方也承担交易指令传递的角色。购物的时候,扣减账户的动作一般还是发卡行来进行,但入账动作由第三方完成,入账的时候告诉商家钱到账了,可以放心交货了。入的这个账,其实是第三方的账户,而不是商家的银行账户,商家需要提现才能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也就是说,第三方模式下,出账与入账实际上分离的,而银联模式可以说是同步的,这是因为商家与用户在银联都是没有账户的。这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取代了收单行与银联的角色,只剩下持卡人、商户、第三方支付、发卡人四方参与者。央行刚刚出台的限制个人静态码收款,就是限制第三方机构在同时进行记账与指令传递,回归到指令传递与记账分离的模式,防止资金沉淀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而回归到收单行。

第三种模式即数字人民币模式,与前两种的区别是,记账机构由央行来亲自担任,商业银行变成指令传递机构。数字人民币既然是法定货币,由央行发行,那跟纸币一样,数字人民币也属于央行的负债。实际上,无论从App的体验还是在工行、建行App里打开的央行小程序体验,都能看得出数字人民币实际上就是存储在央行的,也就是数字人民币的持有者,都在央行开了一个账户,类似于券商帮我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的股东卡,虽然极少直接接触这个卡,但肯定真实存在。

如果说央行是货币发行的源头即第一方,那商业银行就是第二方,帮第二方进行指令传递的就叫第三方了。数字人民币与第三方支付的区别,在于交易指令传递从第三方变成了商业银行,记账动作由商业银行变成了央行,各自挪了一个位置,显然这是凌驾于第三方支付之上的架构。

本质上数字人民币就是一种新式的支付模式,从其英文简称DCEP中的Electronic  Payment也能看出来。

二、免费,商家会全力拓展用户

这种新支付模式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变化呢?最大的变化是支付免费了。央行官方说法是数字人民币在购物、转账时不收手续费。从动机来说,央行没有盈利的需求,数字人民币的普及能够帮助央行节约大量的印钞、防伪、运钞、反洗钱等支出,每年高达近千亿的支出,如果能因为数字人民币而节约一大部分,这本身就是一种利益驱动,所以央行没有动力额外收费。从法律上来说,央行本身就有责任维护国家的支付体系低成本高效率运转,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现在的第三方支付一般会向商家收取手续费的,0.6%是最常见的比例,向个人则收取0.1%的提现费。因此,无论商家还是个人,对于数字人民币都会有极大的热情,尤其是利润率低的商家,比如超市利润率也就2%左右,能节约0.6%相当于提升30%利润。

那么,第三方支付是否也可以免费呢?事实上是免不了。这里就需要解释一下第三方支付收费的原因了。最早的信用卡是1950年代出现的,比ATM机及密码卡早了20年,那时的信用卡是支票替代者的身份出现的,一张塑料卡自然比一叠纸更方便。信用卡面上的卡号、姓名、有效期等信息都以凸起的形式印刷,在购物的时候将复写纸放在卡片上,用手刷一下过去,突起的卡号等信息就被印在了复写纸上。然后商家拿复写纸去银行要账,银行帮商家进行结算,故而会收取手续费。为了应对跨行结算,陆续成立了visa、mastercard等卡清算组织,手续费也逐步标准化了,基本都在1%以上,至此银行卡支付结算就成了一个稳定的商业模式。

等到国内成立银联,基本照搬了visa的商业模式,向商家收取1%左右的手续费,然后在发卡行、收单行、银联之间再次分配,一般三家的比例7:2:1。后来移动互联网逐渐发达,银联开始跟不上移动支付的需求了,因为银联模式没有为用户开立账户并存储个人信息,要求用户每次跳转到商业银行网站去输入账户密码,受困于银行网站的U盾、专业版、安全控件、密码键盘等莫名其妙的门槛,使得支付成功率也就2/3左右。这极大限制了移动支付的发展,于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们创新出了快捷支付,最大的变化就是支付不再需要跳转到银行网站或APP了,支付成功率提高到了99%的级别,这意味着支付失败率从30%降低到了1%,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核心就在于第三方支付为每个用户开立了账户,并存储了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号信息,第三方支付机构凭借这些信息去跟银行核对,通过的话银行就认为是安全的,甚至可以免密码扣减账户金额了。

这里值得提一下的是,数字人民币的子钱包设计,不需要跳转到数字人民币App就可完成支付,比如在京东App里选择数字子钱包支付,不用像以前需要打开微信App。这个体验上的改进,神似快捷支付时节约了跳转到银行网站的改进,这对用户端的体验算是一个显著的改善。

在银联模式中,发卡行是最大的利益方,能拿到0.7%的手续费,这可以视为对其储蓄卡存款流失或信用卡垫资的一个补偿。而收单行因为是获得存款的一方,还能额外拿到0.2%的手续费也很满足了。但在第三方支付创新的快捷支付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自身承担了收单行的角色和银联的角色,收款方却不一定是商家了,经常是个人之间的转账、红包、还信用卡等行为。这时收款方很难接受收款的时候被扣1%,而发卡行也不能接受钱离开了自己却收不到那0.7%。虽然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区分开来,说这笔是红包,那笔是转账,第三笔才是购物,从而只收第三笔交易的0.7%,前两笔不收,但发卡行可能不会相信第三方支付的话。所以最终妥协的方案,就变成了每一笔离开发卡行的钱,都先扣了手续费再给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就是谈一个打包价,不再是0.7%那么高,最后结果差不多两折左右吧,这里可以先按算0.14%,一般也叫扣款费。

因为发卡行的雁过拔毛,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这个0.14%就成了最大的成本。参考相关上市公司招股书,这笔名为交易成本的支出大概占收入的40%。不管支付的付款方与付款场景,这笔扣款费都是由第三方支付垫付给银行,然后再通过向商家收取0.6%的佣金,或者向个人用户收取0.1%的提现费来覆盖垫付的成本。如果扩展到全行业,大概第三方支付行业向银行业支付了1000亿以上的扣款费,而全社会大概向第三方机构支付了超过2000亿元的佣金。2020年全国800多亿个快递包裹,全社会为此支付了大概2000多亿的快递成本,对比一下就知道,从社会运行成本或电商交易成本来看,物流成本与资金流成本是不相上下的。

再来看央行的数字人民币,因为记账是由央行来进行,央行自身的定位决定了不追求盈利与存款规模,所以也就没有理由去扣手续费。加上法定货币的定位,也使得央行不会向指令传递机构收取手续费。那商业银行传递指令会加收手续费吗?从竞争的角度来说,如果工行收,那建行不收,存款就都跑建行去了,所以银行内卷的结果就是商业银行也不会收,最终结果就是以后老百姓用数字人民币无论怎么转账、购物、收款,都是免费的。相当于是央行向全社会减税降费了2000亿元,比如滴滴携程、美团、京东、淘宝、拼多多、苏宁这些商家,每年付给第三方支付的成本都是几十亿上百亿的,未来这些商业机构将成为数字人民币最积极的推广者,第一时间抛弃第三方支付的也会是他们。

三、银行,数字钱包意味着一切

央行一直说数字人民币是双层投放机制,包括批发与零售两个环节。

批发即商业银行动用其在央行存放的超额准备金来兑换数字人民币,比如工行向央行申请100亿数字人民币,那么央行会扣减工行存款准备金账户100亿,增加工行数字人民币账户100亿,这样初始的数字人民币就批发出来了。如果我在数字人民币app或工行app里的数字人民币小程序,将自己在工行存款转入到数字钱包里200元,背后则是央行从工行数字人民币账户扣减200元,在我的数字人民币账户加200元,实现了数字人民币的零售从此数字人民币就可以在老百姓之间互相流通,央行则是在商业银行背后进行记账、确权的操作。(本人注释:零售过程即工行以准备金向央行兑换数字人民币,然后工行的客户以存款向工行兑换数字人民币,由于数字人民币没有利息,那么实际上功能和现钞相同,所以这个规模不会太大,可能会和现钞的规模接近。

因此,有资格运营数字人民币的机构必须是在央行有存款准备金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目前架构下是无法从央行批发到数字人民币的,自然也没法零售给用户,这宣告第三方支付被排除在数字人民币生态之外了。除非引导大家去开通微众银行账户,从微众银行手上兑换,这倒是可行。只是微众银行没有网点,使得最终其数字钱包的功能与额度会明显受限,体验会比商业银行的数字钱包差不少。

如果按照按照央行的解释,数字人民币是钱,那么,商业银行才是钱包,第三方支付是钱包的钱包。按照前面介绍的指令传递与记账逻辑,第三方支付参与数字人民币,需要先将指令传递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银行将指令传递给央行,最后由央行来完成记账。这需要每一家商业银行配合,将内部接收快捷支付指令的系统,与内部接收数字人民币指令的系统进行打通,庞大的工作量与潜在的风险,最后没有丝毫经济利益,无非是给商业银行自己增加竞争对手,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去配合第三方支付运营数字人民币,变得不太可能。

也就是说,在央行制定规则时的无意识,以及商业银行的竞争意识驱动下,第三方支付机构就这么被排除在新的支付生态之外了,合作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

商业银行的商业模式是存贷汇,在数字人民币普及之后,汇的职能将转移一部分给央行,银行更专注于存贷业务。其中存是根本,过去的存的初始来源是网点吸储,数字人民币普及之后,网点的价值会下降,被数字钱包的价值所取代,这对于科技投入小的银行尤其是信用社是不利的。邮储银行这种传统上以汇为主,网点众多的银行,价值将大大下降。未来数字钱包的争夺将是商业银行的竞争重点,因此商业银行未来是数字人民币推广的另一个积极推动者。

数字人民币对于零售商家,意味着每年至少节约2000亿的支付成本,对于商业银行则意味着几十万亿存款来源的重新瓜分。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这两类参与者将为之癫狂,成为最积极的推动者。数字人民币的出现对现有支付格局的影响,有点类似于当年微信的出现对于短信的影响,流血革命不可避免。

四、信用卡难以成为第三方支付的最后根据地

在信用卡业务中,持卡人是负债方,银行是资产方。而数字人民币是央行的负债,是用户的资产,资产负债关系与信用卡正好相反。如果需要数字人民币支持信用卡,那就需要央行成为资产方,用户欠央行负债,这意味着央行直接发放贷款了,这明显有违央行的定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9条。

也就是说,在现有法律与商业框架之下,数字人民币App作为一种新的支付工具,是不支持信用卡的。这对很多用户来说,吸引力就大打折扣了。因此,数字人民币最容易抢走储蓄卡支付,对信用卡支付暂时无能为力。

那么,商家在面临免费的数字人民币、收费的第三方支付这两种支付时,自然是希望在不流失客户的前提下,数字人民币的支付比例越高越好。如果只接收数字人民币,则有可能流失信用卡用户,所以商家会优先推荐数字人民币,当用户要求用信用卡的时候,商家会勉为其难再接受一家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家数接受的越多,则数字人民币的支付比例越低,所以家数不能太多,一家足矣。

既然商家最多接受一家第三方支付,这时的原则还是以客户流失最小为佳。那这一家必然是微信支付,如果选任何其他第三方支付,客户流失都会明显增加。于是,传说中的老大老二打架,老三消失的逻辑,会再次见效。微信支付最后有可能成为唯一幸存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承担着红包等社交功能,类似于短信最后承担验证码功能一样。

既然数字人民币的运营主要还是商业银行来负责,商业银行应该不会浪费这个开展新式信用卡业务的机会。其实,在买家支付的时候,只需要商业银行向央行传递一个指令,扣商业银行账上的数字人民币,而不是扣减买家的数字人民币账户,就可以完成对这个买家的授信行为。这个时候商业银行在买家账户记录一笔放贷,过了一定免息期再收回来,这就是银行版花呗。

既然数字人民币支持信用卡业务在理论上可行,那么,信用卡支付作为第三方支付最后的根据地,也将被商业银行的数字钱包取代。因为,未来商业银行之间的数字钱包竞争之白热化程度,将超乎想象,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就是银行业的内卷才刚刚开始。

不动道今天 11:21

不太认同。
首先支付便利性上,各家银行APP跟微信支付宝完全没有可比性,从安全角度出发,银行APP无操作5分钟就要退出登录。客户每次使用都要先登录,这一步就能卡住不少用户。
其次,信用卡的需求也会大大影响数字货币的使用频率,客户不会说用余额的时候选银行APP,用信用卡的时候选微信支付宝,只会选可以支持多渠道的微信或支付宝。
第三,
数字货币是货币不是支付手段,微信支付宝都可以支持数字货币,所以数字货币不会取代微信支付宝,银行也不太可能干过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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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逛天尊发布于:2021-12-02 22:04,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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