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回复
1 2 下一页 » 每页显示条,去第提交

[可转债] 关于不强赎已过期、不下修已过期数据的说明

阅读:5669回复:25
楼主#
更多 ninwin发布于:2022-08-05 09:19,来自:上海浦东

目前很多可转债在宣布不强赎的时候,并未明确指定下一次数日子从什么时候开始,导致的结果是,不强赎承诺过期后,从哪一天开始重新数日子成为一个问题,并不一定是从不强赎过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数日子。已经有好几个案例,在不强赎过期后,立即就宣布强赎了。

鉴于这个情况,宁稳网之前的做法是:对于不强赎已过期的可转债,仅仅标注不强赎已过期,不再重新数日子。

这样一刀切也不是很好,因为有一些可转债,是可以重新数日子的,具体是这样两类:

1. 有一些可转债,宣布不强赎的时候,已经明确指定了下次数日子起始日期;

2. 观察现在通行的做法,宣布不强赎的时候,过去30个交易日一定是满足强赎条件的,因此虽然不强赎刚刚过期(过期未超过30个交易日)的可转债,是否会宣布强赎不明确,但是对于不强赎已经过期30个交易日的可转债,是可以通过数最近30个交易日的数据,来判断是否满足强赎条件的;

所以,今天开始,对于这两类不强赎已过期的可转债,我们也开始重新数日子。但是对于不强赎刚刚过期(过期未超过30个交易日)的可转债,我们不重新数日子,对这类可转债,是否满足强赎条件的状态不清晰,有可能已经满足并随时宣布强赎,也可能不满足,请大家注意自行甄别!(补充说明:目前已在“不强赎已过期”的鼠标悬停提示中增加了过去30个交易日满足日数的提示,但因下次数日子的起始日期并不确定,该数法的结果,不能严格代表是否满足强赎!请注意区分甄别!

对此问题,不很明白的请阅读以下帖子:

强赎信息不完善

一则公告引发的争议,荣晟是否违规?

可转债数日子,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对于不下修已过期的可转债处理方法同上,请周知。

免责声明:

宁稳的数据处理方法仅代表宁稳的理解,不一定准确。宁稳不对数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做出保证。宁稳的数据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网站对访问者参考本网站数据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

[ninwin于2023-01-09 17:34编辑了帖子]
1楼#
123ljh发布于:2024-01-08 15:31,来自:北京
ninwin:已经有股价/转股价这个指标了,这个相当于是转股价值。回到原帖
为什么还有负数?
2楼#
ninwin发布于:2023-01-09 16:27,来自:上海
ninwin:今天又增加了一个关于不下修数日子的案例,再次证明我们目前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是恰当的:

“凤21转债”此前已经公告:
“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3年 1 月 4 日),如再次触发“凤 21 转债”转...
回到原帖

又来了一例芯海转债,记录下: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价已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如再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2-10-14/688595_20221014_3_XydOh8BY.pdf

今天即提前开始数日子了:

关于“芯海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9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47.35 元/股),存在触发《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
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01-10/688595_20230110_QOA4.pdf

3楼#
ninwin发布于:2022-12-28 19:07,来自:上海
ninwin:1. 再次仔细读了新规,新规中确实有提到上市公司不行使赎回权的,未来至少3个月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但这和你说的下一次数日子从什么时候开始是两回事,仍然无法解决很多公司宣布3个月不强赎,但是却未明确下次什么时候开始的问题,更多上市公司的问题...回到原帖
今天又增加了一个关于不下修数日子的案例,再次证明我们目前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是恰当的:

“凤21转债”此前已经公告:
“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3年 1 月 4 日),如再次触发“凤 21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但公告未明确下次数日子的起始日期。”

今天,“凤21转债”发布关于不向下修正“凤21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2 年 12 月 15 日起算,截至 2022 年12 月 28 日收盘,公司股票已有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凤 21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6.25 元/股)的 85%的情形,预计将触发“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这里,重新计数的起始日期是2022 年 12 月 15 日,早于2023年 1 月 4 日。

所以,关于不下修、不强赎的数日子的问题,目前仍是一笔糊涂帐,规则本身是含糊不清的。
@zxxz529999
4楼#
loserr发布于:2022-12-16 11:22,来自:北京
建议下修表中增加两列属性,1、历史累计下修次数;2、下修是否有不低于净资产的限制
5楼#
ninwin发布于:2022-11-13 22:07,来自:上海

zxxz529999:而对于,没有明确指定下一次数日子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个券,转债新规明确要求,是三个月后,重新计数天数,所以宁稳表格中,可以默认三个月不强赎,是完全正确的处理方法回到原帖
1. 再次仔细读了新规,新规中确实有提到上市公司不行使赎回权的,未来至少3个月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但这和你说的下一次数日子从什么时候开始是两回事,仍然无法解决很多公司宣布3个月不强赎,但是却未明确下次什么时候开始的问题,更多上市公司的问题则是,公告中语义歧义不明确。

2. 你举的川投的例子的时候提到“7月转债新规之后,已经明确的,要从不强赎日开始算起,重新计数”,但我并未看到新规中有此规定。新规只是要求在公告中说明下一满足赎回条件期间的起算时间。

鉴于以上情况,是否可以默认从不强赎到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数呢?或许可以,但鉴于像本帖主贴中的荣晟这样的例子,我们还是准备再继续观察一些时候再做决定,暂时继续按照保守方式处理。
欢迎大家提建议和问题,但是关于不强赎和下修的数日子问题,情况很复杂,如果不认同宁稳网的处理,请忽略宁稳的数据,我们的处理方法只代表我们的理解,不一定准确,一切请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6楼#
ninwin发布于:2022-11-13 21:23,来自:上海
zxxz529999:而对于,没有明确指定下一次数日子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个券,转债新规明确要求,是三个月后,重新计数天数,所以宁稳表格中,可以默认三个月不强赎,是完全正确的处理方法回到原帖
我刚打赏了这篇帖子20宁稳币,也推荐给你!
谢谢建议,这条建议似乎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研究再做决定。
7楼#
ninwin发布于:2022-11-13 20:05,来自:上海
zxxz529999:就比如川投这种,公告9.28日之前不强赎。那就要从9.29开始重新计数,满足15/30就能强赎了(这是在今年7月转债新规之后,已经明确的,要从不强赎日开始算起,重新计数)。
所以川投在10.19号晚上发布了可能赎回的公告(满足了10个交易日...
回到原帖
明白你的意思,可转债的规则本身就很多灰色地带,各个公司的做法不统一的案例也不少见,新规的很多规定,上市公司并没有严格准守的情形也很多。并且很多不强赎公告,比如你说的川投,是在新规之前就已经公告了的,这时候新规在过渡期怎么解读尚不明确。我们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会按照保守处理。你提出的问题,还需要做更多观察和研究再做决定。谢谢反馈!
[ninwin于2022-11-13 20:19编辑了帖子]
8楼#
zxxz529999发布于:2022-11-13 19:49,来自:北京
ninwin:请举一个具体的例子。说明应该数多少天,从什么时候开始数,是否有明确的依据。我们现在的处理是对于不明确的规则,按保守处理。对于不明确的规则却要求我们注明明确的日子的,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我们没有办法按此处理。回到原帖
而对于,没有明确指定下一次数日子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个券,转债新规明确要求,是三个月后,重新计数天数,所以宁稳表格中,可以默认三个月不强赎,是完全正确的处理方法
9楼#
zxxz529999发布于:2022-11-13 19:46,来自:北京
ninwin:请举一个具体的例子。说明应该数多少天,从什么时候开始数,是否有明确的依据。我们现在的处理是对于不明确的规则,按保守处理。对于不明确的规则却要求我们注明明确的日子的,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我们没有办法按此处理。回到原帖
就比如川投这种,公告9.28日之前不强赎。那就要从9.29开始重新计数,满足15/30就能强赎了(这是在今年7月转债新规之后,已经明确的,要从不强赎日开始算起,重新计数)。
所以川投在10.19号晚上发布了可能赎回的公告(满足了10个交易日,而不是已经满足了强赎条件),而截至目前,应该是已经满足了13/30,而不是表格中,鼠标悬停显示的已经满足强赎条件。
10楼#
ninwin发布于:2022-11-13 15:28,来自:上海
zxxz529999:可否进行改进?好多转债,表格中显示不强赎已过期,但其实已经开始重新数强赎天数了。可否把鼠标悬停显示的,已经开始数天数的情况,放在表格中,便于直观看到强赎的风险?比如天能这种回到原帖
请举一个具体的例子。说明应该数多少天,从什么时候开始数,是否有明确的依据。我们现在的处理是对于不明确的规则,按保守处理。对于不明确的规则却要求我们注明明确的日子的,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我们没有办法按此处理。
11楼#
zxxz529999发布于:2022-11-13 15:21,来自:北京

其实转债新规之后,已经没有置顶帖子这种情况了。

如果宣布不强赎,没有给出新的计数日期,最早也是三个月后第一天,再开始重新数天数。

12楼#
zxxz529999发布于:2022-11-13 15:18,来自:北京

可否进行改进?

好多转债,表格中显示不强赎已过期,但其实已经开始重新数强赎天数了。

可否把鼠标悬停显示的,已经开始数天数的情况,放在表格中,便于直观看到强赎的风险?

比如天能这种

13楼#
zxxz529999发布于:2022-11-13 15:00,来自:北京
感觉还是不太对,川投,今年应该强赎天数13天了,和表格内的信息不一致
14楼#
ninwin发布于:2022-11-10 09:37,来自:上海
我是德伟:版主你好,下修数据表建议增加转股价值!
重点关注什么样的可转债需要下修!
明显是转股价值底的可转债有下修的需求。
麻烦了,盼复!
回到原帖
已经有股价/转股价这个指标了,这个相当于是转股价值。
15楼#
我是德伟发布于:2022-11-10 09:02,来自:江苏
版主你好,下修数据表建议增加转股价值!
重点关注什么样的可转债需要下修!
明显是转股价值底的可转债有下修的需求。
麻烦了,盼复!
16楼#
ninwin发布于:2022-10-23 20:26,来自:上海
zxxz529999

请问 下修/强赎中几个具体含义?

以下修为例,已满足  和满足月有何区别呢?

此外,我看山鹰转债和山鹰19均已经提议下修,但是表格中仍然显示已满足,而非审议中?

建议:鼠标悬停的内容,可否直接加在表...回到原帖

已满足是满足不到一个月,满足月就是满一个月了。
山鹰转债和山鹰19在审议中,状态已刷新,谢谢反馈。

17楼#
zxxz529999发布于:2022-10-23 19:49,来自:北京

请问 下修/强赎中几个具体含义?

以下修为例,已满足  和满足月有何区别呢?

此外,我看山鹰转债和山鹰19均已经提议下修,但是表格中仍然显示已满足,而非审议中?

建议:鼠标悬停的内容,可否直接加在表格中(新添加一列作为备注)?这样看起来更加方便

18楼#
hong168发布于:2022-09-29 01:22,来自:浙江
wymanl:感谢提醒和分享回到原帖
这说的是啥意思 是说提示几月几日前不强赎 然后日子刚过就不用重新计算满足强赎条件 就可以赎回?如果过期超过30天才要重新计算?
19楼#
wymanl发布于:2022-08-08 10:12,来自:广东
感谢提醒和分享
20楼#
可转债综合频道发布于:2022-08-07 00:04,来自:
比较拗口,个人觉得应该“料敌从宽”,假设某转债公告4月30日-10月29日不强赎,理论上10月30日公司就可以公告强赎。按照这个举例,简单清晰直接
做最懂理论的投资人;做最靠近市场的研究者。
21楼#
josen326发布于:2022-08-06 17:15,来自:
学习了
22楼#
一生牵手发布于:2022-08-05 15:43,来自:北京
到十天有个强制公告可以提醒忘记数的,这个公告很重要。
23楼#
ninwin发布于:2022-08-05 13:10,来自:上海浦东
huangjinlong617:你数好你的日子。过期不过期的事,你备注一下就行。重点还是数好你的日子。管它过期不过期,你继续数你的日子。同时备注一下过期没过期即可。回到原帖
已在“不强赎已过期”的鼠标悬停提示中增加了过去30天满足日数的提示,方便大家参考!
24楼#
ninwin发布于:2022-08-05 11:26,来自:上海浦东
huangjinlong617:你数好你的日子。过期不过期的事,你备注一下就行。重点还是数好你的日子。管它过期不过期,你继续数你的日子。同时备注一下过期没过期即可。回到原帖
谢谢建议,其实这个也考虑过,但担心会增加误导。把数日子增加到备注倒是似乎可行,但目前操作上有点麻烦,我再考虑吧。
上一页
发帖 回复
1 2 下一页 » 每页显示条,去第提交
游客